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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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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公告104年第4次約僱人員甄選錄取名單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7
  • 資料點閱次數:1456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104年第4次約僱人員甄選錄取名單

 

 

正取:

第1名:陳正杰

第2名:陳建辰

第3名 :薛方典

第4名 :李家慧(預估缺)

依序候補:

第1名:吳維忠

第2名:李淑娟

第3名:許博揚

第4名:董長達

第5名:張穎甄

 

 

※備註:

一、 正取人員報到時間,本所另行通知。候補人員遇缺時,按勤務需要依序通知報到。

二、 未於規定期限內報到,或報到時已不具僱用資格條件者(如受刑事處分、體格檢查不合格等),註銷錄取資格。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未獲僱用者,即喪失僱用資格。

三、 經錄取正式僱用時,請於報到時補繳交最近3個月內公立或教學醫院之符合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表(監所管理員類科)合格體檢表正本1份。

 

 

中華民國10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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