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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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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每月開放家屬參訪相關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9-28
  • 資料點閱次數:5060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8月2日

發文字號:北觀教字第0950800391號

主旨:公告本所開放民眾參訪相關事項。

依據:法務部93年7月23日 法矯決字第0930902947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參訪時間: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五下午2時30分。

二、對  象:本所收容少年家屬及其他關心犯罪矯正工作之適當人士
       (依羈押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未成年人、酒醉人及病人,禁止參觀)。                   

三、報名方式:請至接見登記處填寫報名登記簿,每次以30名為原則,超額者將安排於次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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