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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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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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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圖,所長、副所長、政風室、會計室、人事室、總務科、訓導科、輔導科



本所置所長、副所長各一人,下設輔導、訓導、總務三科及人事、會計、政風三室,各科室各置主管一人。
另編制計有醫師、護理師、輔導員、科員、主任管理員、管理員、技工、駕駛、工友,分別掌理各該業務,發揮高度行政效率。

輔導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少年之諮商輔導。二、少年習藝之教學習藝。三、少年之文康活動。四、少年之個案調查。
五、少年之心理測驗。六、少年指紋、照相分類及其保管。七、少年處遇之建議。
八、少年社會環境調查之協助。九、其他有關輔導事項。                              

訓導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少年生活之指導。二、少年之戒護安全。三、少年接見、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事項。
四、少年紀律之執行。五、少年之飲食、衣類、臥具用品之分給及保管。
六、所內戒護勤務之分配及管理。七、少年入所及出所登記與攜帶物品之受付及保管。
八、名籍簿、身分簿之編製及管理。九、其他有關訓導事項。
女性收容少年之直接管理戒護工作由女性擔任。                                       

醫務室(隸屬訓導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衛生計畫及設施之指導。二、少年之健康評估、健康檢查、疾病醫療及衛生教育。
三、傳染病之預防。四、環境衛生清潔檢查及指導。五、藥品調劑、儲備及醫療器械之管理。
六、少年疾病、死亡之陳報及通知。七、其他有關身心及衛生保健事項。 

總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三、糧食之收支、保管、核算及造報。四、公產及公務之管理。
五、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六、不屬其他各科、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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