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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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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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本所成立於六十年七月一日,原位於臺北市愛國東路臺北看守所舊址旁,由於面積狹小且設備不足,鑒於少年日增,爰於六十三年奉命籌畫遷建,於六十七年四月三十日遷建現址,核定容額為500名,原隸屬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並於八十七年五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布後,依法附設觀察勒戒處所。民國一百年法務部矯正署成立,依據法務部矯正署組織法第五條之規定,改隸屬於法務部矯正署,並更名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本所設置之目的在於協助調查依法收容少年之品行、經歷、身心狀況、教育程度、家庭情形、社會環境及其他必要之事項,供少年法庭審前調查之參考。並透過嚴整的紀律管理,愛心、耐心的教導與關懷,矯正少年之身心,促其改悔向上,適於社會正常生活。
此外,八十七年五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佈後,本所附設觀察勒戒處所,收容濫用藥物之少年,於少年入所期間結合專業之醫療團隊,詳為評估少年之人格特質、臨床徵候、環境相關因素等,並做成有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證明書,送交承審法官作為裁定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