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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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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簡介【訓導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 資料點閱次數:7037

簡介前言】【主要任務】【訓導業務】【輔導業務1】【輔導業務2】【輔導業務3】

醫療照護】【觀察勒戒】【生活給養

 

 


鑑別業務

訓導業務

(一)生活管理
對於少年實施分類管理,要求各級管教人員本諸愛心耐心與細心,以身教代替言教,多鼓勵少批評、多關懷少教訓,在生活上全力給予照顧,在紀律上則予嚴而不苛之要求,使少年作息有序、進退有節、反躬自省,進而導正行為,養成良好生活習性。

(二)辦理接見及遠距接見
本所於週一至週五(非假日)辦理接見,並於每月第一週星期日辦理假日接見,以提供少年家屬於假日時可至本所接見少年,增加收容少年與家屬互動的機會。此外,本所配合政府便民政策,並辦理遠距接見服務,讓收容人家屬利用鄰近其住(居)所矯正機關之視訊系統,與遠地收容人接見,以減少舟車勞頓並節省交通旅費。

(三)辦理訪視或公務接見業務
為避免收容少年於入所後中斷與社福機關、學校之聯繫及輔導,本所辦理縣市政府社工、心理人員及學校老師、安置機構人員入所訪視或接見少年之業務(採面對面方式),使收容少年在所期間能持續接受關心與輔導,為收容少年未來重返社會作準備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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