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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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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簡介【主要任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11
  • 資料點閱次數:18435

簡介前言】【主要任務】【訓導業務】【輔導業務1】【輔導業務2】【輔導業務3】

醫療照護】【觀察勒戒】【生活給養

 


少年觀護所環境照片

主要任務

本所係依法收容保護事件、留置觀察、觀察勒戒少年及羈押少年被告之機關,其目的在協助調查少年之品行、身心狀況、家庭情形、社會環境等事項,供少年法庭審前調查之參考,並在收容期間施以輔導及心性之調整,為適應未來責付、安置、執行感化教育或徒刑等處遇作準備。

收容對象

本所核定額為500名,收容對象為案件繫屬基隆、臺北、士林、新北、桃園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之少年,及宜蘭、新竹地方法院裁定執行觀察勒戒之少年。按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條規定「本法稱少年者,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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