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前言】【主要任務】【訓導業務】【輔導業務1】【輔導業務2】【輔導業務3】
【醫療照護】【觀察勒戒】【生活給養】
本所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7條規定附設勒戒處所,收容吸食第1、2級毒品之少年,在所期間採集中上課,並加强生活管理與品德教育,以堅定其戒毒信心,平日除詳實觀察其行為外,並延請精神科醫師實施有、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之評估,據以陳報少年法庭。